一、适用对象
1.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人员;
2.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
二、办事流程
1.个人申请→社区(行政村)初审→街道(乡镇)确认→区县(市)审核并制证→社区(行政村)发放证件;
2.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高校所在地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代为申领。
三、申请材料
1.首次就业登记、失业登记人员:身份证、2张免冠彩色照片;
2.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学生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证申领表》。
四、办理地点
1.常住地、户籍地、就业地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2.高校所在地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
五、受理方式
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现场窗口或网上受理(省人社厅门户网网上办事大厅、湘就业公众号、智慧人社客户端及公众号)。
六、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七、咨询电话
市就业服务中心城镇就业服务部:0736-7817805。
八、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湖南省就业失业求职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