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委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
8月16日,津市市委办召开全体干部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市委领导相关批示精神,安排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工作。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是新时期推进档案工作的重要遵循。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新修订的档案法,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推动全市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要管好用好红色档案资源,积极推进抢救、修复、整理和数字化等工作,充分发挥其教育、激励、感召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要做好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档案归集工作,真实记录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工作成果,展示党在新时代的伟大实践和伟大历程,留存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的“津市记忆”;要扎实推进档案治理体系、资源体系、利用体系、安全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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