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依法治区办、区检察院、区司法局联合建立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机制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推进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近日,武陵区依法治区办、武陵区人民检察院、武陵区司法局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二十二条,明确了协作目的、协作原则、重大事项协作启动方式、检察监督方式四方面的协作措施,建立了信息资源共享、调查核实协助、行政争议化解协作、检察建议落实反馈、常态化工作联系、检察监督结果运用六大机制,就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的建立与运行作出规定。
《意见》强调,要在区依法治区办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切实做好案件移送、案情通报、信息共享、意见反馈和落实等工作。通过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履职,增强提升执法水平的内生动力,协同推进全区检察监督、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工作,形成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的工作合力,全面提升依法治区水平,保护好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更好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武陵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下一步,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将按照《意见》的规定,认真抓好落实,与司法行政机关保持良性互动、常态沟通,将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工作拧成一股绳,以“共识”促“共赢”,在落实《意见》的过程中提供优质法治产品,提高执法为民的社会满意度,为平安武陵、法治武陵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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