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检案例】男子与父母争吵情急放火,检察官释法说理获法院轻判
今年初,一名四川籍男子杨某因找其父亲索要工钱遭到拒绝,便与父亲发生争吵,一气之下,杨某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其所住工地板房宿舍内的卫生纸点燃,扔到自己的床铺上,导致现场起火。
杨某与父亲一同在常德某楼盘工地务工,案发时杨某身无分文,已经两天没有吃饭,于是找父亲索要自己的工钱,父亲以他工作不够认真为由拒绝。被拒绝后的杨某心生怨气,便以放火烧房子威胁父亲,要求父亲给钱,父亲并没有妥协。被父亲激怒的杨某回到房内点燃了床单,当熊熊火苗燃起后杨某害怕了,主动打电话报警,在现场等候民警主动归案。火灾共烧毁工地板房7间,无人员伤亡。
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在庭审中发表公诉意见时表示,被告人杨某法律意识淡薄,因个人经济原因与父母发生矛盾,肆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造成集体和个人财产较大损失,本应依法予以从重处罚,鉴于该案属于初犯、偶犯的激情犯罪,且被告人认罪认罚,确有悔罪表现,建议法院对其从宽处罚。公诉人对其从宽处罚的量刑意见获得法院认可。
日前,武陵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以放火罪一审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两年。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