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电信诈骗犯罪集团冒充银行工作人员 拨打诈骗电话2.6万余次
近日,武陵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以张某某为首要分子的电信诈骗犯罪集团提起公诉。张某某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银行工作人员之名,以办理虚假信用卡的方式,通过电话、网络实施诈骗活动,共拨打诈骗电话2.6万余次。
2018年初,张某某在湖北学会了如何利用假信用卡诈骗的方法与技巧后,先后邀集肖某等10余人开始实施电信诈骗犯罪活动。张某某等人在网上购买了大量电话号码,谎称是银行工作人员和经理,通过制作虚假银行卡等手段,多次以代收服务费、保证金、银行卡激活费用等方式对需要贷款的人进行诈骗。诈骗手段环环相扣,且虚假资料准备充分,极易诱使被害人上当。
武陵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张某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实施电信网络诈骗,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常见的电信诈骗手段主要有贷款类诈骗、假冒政法单位办案诈骗、刷单类诈骗、网络交友诈骗、投资诈骗等,打击电信诈骗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在于事前防范。市民在日常生活中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不要轻易透露自己银行卡号、支付宝、微信支付等金融信息,如果遇到电信诈骗应及时报警。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