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本是好心制止他人不文明行为,却演变成了妨害公务
常德一女子丁某在步行街遛狗时看到他人在步行街边上准备拿杆子摘琵琶,丁某上前制止,本是好心制止不文明现象,最后为何闹进了派出所?
在珠宝店上班的夏某二人,看到店门前的两颗枇杷树结了很多琵琶,两人一时兴起提出去摘琵琶,正准备拿杆子摘琵琶时,被正在遛狗的丁某看见了,丁某上前批评二人,言语有些过激,于是双方发生了口角,随后丁某就离开了。本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了,没想到遛完狗回到自己店内的丁某越想越气愤,自己一番好心却被他人数落了一番,于是丁某叫上店内的几个员工帮忙去珠宝店找摘琵琶的二人讨说法。到了店内后,丁某吵的很凶,随后还发生了拉扯,珠宝店老板见劝阻不了就报了警。
到了派出所后,丁某继续和摘枇杷的二人吵,民警见其情绪激动不停争吵,便准备将丁某带离值班室,在带离过程中,丁某动手打了民警一拳,并咬了另一位民警的手臂。经鉴定,民警已构成轻微伤,丁某的行为已涉嫌妨害公务罪。
在丁某冷静下来后,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对,积极赔偿并与受伤民警达成刑事和解,而受伤民警也表示,本是一件小事,她的初衷也是一番好心,只是因为一时冲动将事情演变成了这样,自己愿意谅解她。
检察官提醒:作为公民,遵守法律法规是最基本的行为准则,遇事要冷静,要以正当合法的方式处理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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