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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案释法】酒后寻衅滋事 酒醒追悔莫及

        信息来源: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9-08-23 00:00:0 浏览次数:48 【字体:

        俗话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但还是有人因为冲动而做出不理智的行为。吃个宵夜,却吃出了流血暴力事件,究竟是怎么回事?

        在2018年6月的一天晚上,被告人张某、栗某、肖某三人相约在武陵区一家麻辣烫吃宵夜,同时喝了很多酒,这时遇到了同样是来吃东西的刘某和其朋友,刘某跟朋友说自己心情不好,被告人张某借着酒劲朝刘某喊了一句:“心情不好就过来喝一杯。”刘某没有理会他,张某另一名同伴栗某拍了一下桌子,朝刘某吼了一句你到底喝不喝。这时刘某的朋友过去劝他们不要吵,随后和刘某在对面街道上去吃了。几分钟过后,张某、栗某、肖某吃完准备结账,走到店门口的时候,三人越想越觉得刘某不给面子,商量着要打刘某,于是邀集了两名社会青年,其中一名带着刀,几人一同朝刘某的方向冲了过去,对刘某实施殴打,打完人准备离开的时候,张某等人看见对方拿着手机在拍视频,栗某过去将对方的手机打掉,双方又引发肢体冲突,最终双方都受伤流血。经鉴定,刘某全身多处裂创已构成轻伤二级。

        近日,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对张某、栗某、肖某三人以寻衅滋事罪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亲朋好友小聚,饮酒要有节制,不但要控制好自己喝酒的量,更要控制好自己酒后的言行,以免因一时冲动而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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