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男子以谈恋爱为名 诈骗五名女子共计136万元
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期间,31岁男子雷某某在常德和长沙两地以谈男女朋友为名,多次骗取多名女性的钱财供己所用,共计骗得人民币136万余元。
在2018年1月,雷某某认识了丁某某,相处一段时间过后二人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两人在一起后的第二个月,雷某某开始陆陆续续找丁某某借钱,丁某某出于恋爱中对他信任,就从各个网络平台上贷款借给雷某某,共计贷款76万余元,雷某某承诺她每个月都会将贷款需要还钱的费用准时给她,两个月后雷某某就已经不还钱了,丁某某无奈之下只好从父亲那里借钱来填雷某某的“窟窿”。雷某某为了稳住丁某某,告诉丁某某自己在武陵城区有一套房子,并同意将房子过户给丁某某,但房子是其父母的,需要过户。拖了一阵子过后,雷某某又告诉丁某某房子已在自己名下,可以抵押给银行贷款还钱给她,这样又拖了一段时间。到了9月份,丁某某感觉不对劲,将事情告诉了父母并报了警。事后查明,雷某某所说的房子,只不过是他租来的。
在雷某某和丁某某交往的同时,雷某某还通过交友软件认识了一名女网友罗某某,确立恋爱关系后雷某某称自己准备在万达写字楼开一家小额贷款公司,店面已经租好,但还差6万元装修资金,想让罗某某帮忙贷款。雷某某拿着罗某某的手机打开支付宝APP,看到有两万的信用额度,之后用罗某某“借呗”的两万元额度借了钱后转给了自己的账户。过了几天后,雷某某发信息告诉罗某某自己不仅用借呗借了两万元,还用她的手机在招联上面借了两万元的贷款,希望罗某某将这笔钱也转借给他,罗某某同意了他的要求。在之后的每次见面过程中,雷某某都会拿她的手机下载一些网贷软件,但是雷某某下载完软件贷款过后又会将软件删除,不知不觉,罗某某为雷某某背负了51万元左右的债务,到了9月份联系雷某某要他还网贷的钱时,雷某某已经联系不上了。
在一年多的时间里,雷某某以类似手段诈骗了五名女子共计人民币136万余元。武陵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董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多次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近日,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对雷某某依法提起公诉,雷某某或将面临十余年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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