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防汛期间非法采砂顶风作案,捕!
仅20天的时间,王某某和他人合伙非法采砂共获利近50万元。在暴利驱使下,非法吸砂船只在防汛期间顶风作案,非法采砂给防洪堤、堤岸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6月28日,武陵区人民检察院对王某清及其非法采砂同伙易某文、易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019年4月,王某清见沅江河内盗采河砂有利可图,便邀集易某文、易某到沅江德山康家吉河段(禁采区)用一艘吸砂船非法采砂。自5月1日至5月20日期间,王某清、易某文、易某三人共盗采河沙10多船近2 万吨,所盗采河砂已销售获利近50万元。王某清等人对进入汛期以来,先后在沅江禁采区进行多次非法采砂的行为供认不讳。
防汛期间,大家都忙着巡堤查险,以防出现意外,可偏偏有采砂船在此时非法采砂,既破坏生态环境,又严重威胁堤防等水利防洪设施安全,这种非法采砂行为必须坚决严厉打击,依法追究采砂者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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