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不同意承包、入股就阻工,常德武陵11名村霸被批捕
“那搞不好就只有阻工”,这是活跃在武陵区丹洲乡原荷花村(明月社区)的一个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秘密策划。
2016年上半年,武陵区丹洲乡原荷花村村民胡某国、龙某利、唐某清等人,与村干部文某华、何某华等人在得知某公司的水泥搅拌站将建在荷花村后,即想要从中承包工程赚点钱,并专门为此成立了所谓“劳务服务”公司以便承接业务,胡某等人均是公司“股东”,实际没有出一分钱,而文某华、何某华顾忌村干部身份,没有在明面上“入股”。文某华、何某华、胡某国等人多次找该水泥搅拌厂的上级公司负责人要求承包皮带运输机业务。被拒后,文某华即和何某华、胡某国商量提出“那搞不好就只有阻工”,其后公司“股东”多次策划、组织实施阻工、堵路等行为,迫使某公司搅拌站的建设、生产停顿,时间长达数月,最终被迫让步,同意其承接部分土方工程。这一次让胡某国等人尝到了甜头,在土方工程结束后,再次故技重施,迫使该公司同意在水泥搅拌生产中“入股”100万元,无论经营状况如何,每年固定分红50万元。
2017年,在丹溪路建设工程项目中,文某华、胡某国等人又利用村民想要向政府反映诉求的心理,多次煽动、组织村民,并给付村民“报酬”,实施阻工、堵路等行为,并引发了打人事件,迫使项目指挥部与原承包方终止合同,并最终交由其承包部分工程。在此过程中,胡某国等人为谋取私利,以公司名义为掩护,聚众闹事、强迫交易,逐渐形成了以文某华、胡某国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现已经查证该犯罪集团形成后,多次强迫交易合计300万元以上,非法牟利100万元以上,情节特别严重。
日前,我院以涉嫌强迫交易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胡某国等11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检察官提醒:想要赚钱是无可厚非的,但以阻工、堵路等方式强迫对方与之交易,不仅不可取,甚至可能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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