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一男子伪造武陵区某酒吧资源股协议实施诈骗被批准逮捕
一男子伪造武陵区某酒吧的“资源股协议”的合同,以入股分红的理由与受害人签订合同,共骗取数名受害人十余万元人民币,涉案金额巨大。目前,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已被武陵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查明,2018年7月至10月期间,郑某某对受害人谎称某酒吧有一个入股分红的内部活动,一个月或一季度分一次红,但是每月要完成十次且每次消费金额1000元以上的活动,受害人因平时见郑某某与该酒吧内的员工相熟没有起疑心,并觉得受益不错就同意了。郑某某在签订合同之前伪造了酒吧公章和合同。有的受害人对他比较放心,钱款直接汇入了郑某某的账号,其中一名受害人希望通过公司账号走正规程序,郑某某让他把钱汇入了酒吧的公司账号上,随后郑某某通过酒吧股东找到公司财务,称这是客人欠他的酒款打到了公司账户上,让财务把钱提给自己。
到了分红的时候,受害人多次催促郑某某,郑某某都以多种理由推脱,实在推脱不了就给受害人转一两千元,好暂时稳住受害人,延缓案发。在郑某某多次不及时支付分红钱款时,一名受害人感觉不对劲,拿着自己的合同去酒吧想讨个说法,酒吧相关负责人告诉他这份合同是假的,自己酒吧也并没有相关的协议,遂及案发。
经讯问,郑某某如实交代了其虚构合同诈骗的事实,诈骗的钱款全部都用来自己挥霍和还债,他与酒吧也并无合同关系,不属于酒吧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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