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检察:诉前检察建议收回百万元土地出让金
近日,安乡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国有土地出让领域案时,通过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成功促使安乡县国土资源局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153.006万元。
安乡县检察院民行科检察官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安乡县某公司超出与安乡县国土资源局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违法使用土地,未依法及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安乡县检察院对案件事实调查取证后,及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向安乡县国土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追缴该公司超出土地出让合同面积应缴纳的国有土地出让金。
安乡县国土资源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拟定补缴方案,并与该公司签证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补充协议,该公司按约定及时补缴了153.006万元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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