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涉恶案件
会议现场
近期,津市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津市市公安局正在侦办的“3.10”涉恶案件,该案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涉案人数达20余人,案情较为复杂。4月9日,津市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副组长、副检察长徐成华与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侦监科科长周伟带领侦监科干警,到津市市公安局就该起涉恶案件进行沟通协调。津市市公安局副局长罗启红、刑侦大队大队长胡月及有关办案干警参加了会议。
在听取了公安机关办理“3.10”涉恶案件的情况介绍后,检察官与办案民警就案件的定性、法律适用、报捕期限、管辖、犯罪集团认定等程序、实体问题进行了探讨。
最后,徐成华副检察长对该起涉恶案件的侦办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要抓住重点,注意时间节点,收集整理证据,做好提请批准逮捕的准备;二是对涉及的跨地区案件问题,要向市扫黑除恶办汇报,协调处理;三是下一步,要整理侦查工作的思路,加大追捕力度,进一步深挖犯罪;四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账号+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