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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津市:派驻检察室积极履职推动行政公益诉讼

        信息来源:人民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8-04-02 00:00:0 浏览次数:26 【字体:

        一双“鹰眼”守护国家湿地公园

        张吟丰 叶助宏 黄少勇

        近日,湖南省津市市检察院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派驻检察室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毛里湖周边8名村民违反该市关于禁止在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天然水域捕捞河蚌的相关规定,擅自下湖捕捞河蚌多达500多公斤。滥捕贝类的行为会对该区域内的水生态环境和渔业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获悉线索后,该检察室负责人立即与毛里湖派出所联系,及时掌握案件情况。经调查,虽然被捕捞的蚌类(贝类)水产品总量达到了刑事追诉标准的500公斤,但是8名村民并非共同犯罪行为人,单独计算数量均未达到刑事追诉标准。毛里湖派出所决定不予立案,并将该线索移送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理。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的行政执法权归属问题比较复杂,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一直未能采取有效措施。

        检察室负责人将情况向津市市检察院进行了汇报。“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的行政执法问题一直以来都没有妥善解决,这是今年津市市人大的一号议案,我们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一定要护卫地方的绿色发展大局。”该院检察长王朝阳说。

        经过该院的积极努力,目前,该案已经在365bet手机投注网址_365彩票app下载2020_英国365客服检察院的支持下,作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予以立案,并针对毛里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资源遭受侵害的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湿地保护执法。

        据了解,2017年5月,津市市检察院成立了湖南省首个河湖生态资源检察室,为保护国家湿地公园添上了一双监督“鹰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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